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12篇),欢迎阅读参考!
1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三、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四、主要内容
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统一开展,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重点范围。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二)重点内容。
1.检查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情况
(1)已开工建设项目:是否取得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2)已投入使用项目: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2.是否制定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内容:责任人、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应急机制等。
3.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建筑高度大于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立方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3)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4)设置有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建设工程应设加压水泵。
4.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的问题
目测100-200平方米应配备1具4KGABC干粉灭火器,同时每个配置点不少于2具。具体数量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计算确定。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网是否为阻燃型材料
检查安全防护网的检测报告。
6.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7.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建材问题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8.施工现场所用消防设施、产品的质量问题
检查消防设施、产品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9.检查每个施工现场必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检查通知书》,发现的每个隐患都要做好记录并拍照取证。
五、工作要求
(1)质安站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根据现场情况,对所检查的每一个施工工地填写《建设工程消防检查通知书》并拍照取证。
(2)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合格,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3)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存在其他火灾隐患或者安全隐患的,各工作组在《建设工程消防检查通知书》或者其他检查通知书中责令其立即整改。
(4)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需要订购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片、安全读物、安全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警示标志的,请自行进入全国组委会开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www.anquanyue.org.cn)选用。
六、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简易劳动合同有用吗
2020年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
(一)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二)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按要求参加安委会组织的各项重点活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提高受益度,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强化安全发展观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强化措施保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明确负责机构,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应急防范措施,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局有关部门在开展对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的同时,适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各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开展。
(四)创新工作作风,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结合实际,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对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各类事故防范工作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要大力宣传和表扬;对非法生产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组织生产的单位,要在各类媒体上公开曝光,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提升。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各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2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及“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园区稳定,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落实责任,把安全之弦崩得更紧。
(1)推动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意识。综合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2)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让企业负责人充分明白,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1)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安全知识专题片、广播、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总结分析上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的不足,部署安排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3)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4)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生产月”、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例会及专项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三、加强日常检查、强化执法力度。
(1)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率。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2)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在安全生产日常排查中,要全力以赴清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对排查时发现的隐患绝不手软,对拒不整改的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排名靠后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深入开展特种作业专项整治。狠抓重点岗位安全管理,开展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电工、焊工、叉车、行吊及危化品生产和管理等特殊作业岗位持证上岗的专项整治。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于无证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
(5)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专项整治;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
(6)强化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危害重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
(7)对无视安全生产、隐患不整改、无证上岗等现象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逐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面。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3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太和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发展,确保太和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启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各村(社区)书记集中学习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太和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积极动员辖区安全生产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教育活动
各村(社区)要利用6月宣传时间,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宣讲活动,确保辖区全覆盖,宣传不留死角。
(三)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村(社区)要按照《太和街道2022年度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充分利用LED屏、展牌、QQ群、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要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手册发到每个社区干部、网格员、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全覆盖。
(四)扎实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村(社区)一是要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企业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二是要开展多形式咨询活动,通过制作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展板、现场咨询的方式,扩大“6·16”咨询日影响。
(五)继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村(社区)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推荐的《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生命不能重来)》《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生命重于泰山》等教育警示片,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活动
6月13日至6月17日,将科防消防安全宣传中心开展为期一周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切实强化公众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养。
(七)广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月1日至30日,各村(社区)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和校园安全,主动联系辖区单位、企业,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及时将工作信息、图片视频等电子档资料于每周三前报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处。
4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的《2020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贺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卫生健康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会议、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宣贯,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贺卫安办〔2020〕2号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制度,强化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力争利用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和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贺州市委员会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区卫生计生行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贺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卫生健康系统要加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医院感染和医疗质量管控、职业病防治等任务的推进力度,配合国家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健全医用辐射防护、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特殊作业管理,以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法律制度,确保2020年其他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深化卫生健康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防控工作方案》、《贺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风险辨识分级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对卫生健康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特种设备、易燃易爆性物质及危险化学品、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危险作业、电磁及物理有害因素等重点部位,突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从源头上避免职业危害的发生,重点整治高风险岗位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和辖区内建筑电线线路老化、设施设备老旧等问题隐患。
4.深入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为指导,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为抓手,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紧盯医疗机构,高层建筑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问题,加大联合检查和惩戒力度。
5.强化治理后勤管理及特种设备运行管理隐患。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要求,严格加强电力、热源、燃气、制冷及空调、给排水、电梯、医用气体等七个系统及食堂、建筑工地等方面安全管理,从人员、制度、档案、供应商、设备维护、运行监测及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动态监测检查,一旦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
6.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及危化品、燃气管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设立专门的存储场所,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剧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使用环节领用台账,严格管理领取、清退等流程,建立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废弃危化品的产生、储存及流向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记录。
7.加强医疗和疾控机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制定、防范措施和必要的设施等方面夯实基础,确定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加强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面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制定有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达到能熟练掌握扰乱医疗疾控机构公共秩序、妨害医疗疾控机构公共安全或管理秩序、侵犯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公私财物事件、恐怖暴力事件等各类治安事件的处置要求和方法,以确保安全稳定。
8.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按照医疗卫生机构我平安医院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纠纷管理,加强医院安防体系建设,强化扫黑除恶涉医违法事件防控。特别是做好医院感染和医疗质量控制方面的预防管理工作,明确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传播,杜绝医源性感染发生,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
9.深入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场所、作业有限空间等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安全源头管控,严禁电、气、水私自改装,私拉乱接行为,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检测电负荷情况。二是强化停放场所管理,特别是电动车停放,各单位要及时清理停放场所违规堆积物,保障停放安全距离。要加强智能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安装车棚喷淋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部位巡查防控。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单位干部职工规范生产,不断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10.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意识,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等宣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以及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及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资源,加强卫生健康科普、安全生产、一氧化碳中毒和尘肺病防治等宣教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卫生健康系统生产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广西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等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主动担当履责。督促各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迎检工作。根据安全生产作为“一票否决”的工作要求,做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市安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部门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的考核。安全生产绩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高效完成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任务。
3.进一步完善各卫生健康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制。建立卫生健康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机制,提高各卫生健康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内生动力。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建立各卫生健康单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严格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基础。
(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健全激励机制,完善人员交流培训机制,有效保护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敢担当、肯实干的积极性;要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职责;要加强特种设备方面安全生产专业人员配备,提升单位特殊工种执证占比率,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力量。
2.推进安全监管支撑力量建设。各卫生健康单位推进安全生产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依托数据共享及各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力量,积极探索科技支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应急预案的演练效果评估及修订,形成安全信息化“智慧大脑”,有效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
3.加强安全应急队伍及硬件建设。各卫生健康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队伍的装备建设,以切实有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工作的落实。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市直卫生健康系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具体实施,务必按照《贺州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的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落实专门的组织机构,定期分析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明确分工协作。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火灾防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开展自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督导问责。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行业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职责督查或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市直各卫生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委安全生产办公室。并于6月29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年中、年终工作总结。工作结总务必对照本年度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撰写。
5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巩固安全生产良好形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制定虎头崖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修群山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看紧盯牢,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村、各单位要始终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冬春火灾防控、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安全、养老机构及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
1.建筑施工方面:持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和预防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政策方案,以危险化学品防爆、防火、防泄漏等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3.冬春火灾防控方面:各村庄、企业要按照本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和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的消防安保,强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危险化学品罐区、加油加气场站等高危领域火患整治,强化农村民居等薄弱环节火灾防范,有力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4.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突出农贸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5.交通运输安全方面:认真贯彻市、镇安委会会议精神,全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责任措施。把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严防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加强团雾、冰雪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靠前谋划和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及交通枢纽的保畅保安工作。加强“两客一危”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校车的安全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6.福利机构及校园方面:镇敬老院要重点检查消防、用电、饮食等方面安全;校园方面重点检查接送学生车辆、饮食安全。
7.其它行业领域方面:电力、粉尘、有限空间等其它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三、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建立虎头崖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责任单位清单。各村、各单位上级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针对本地区和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人力、物力,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要严格事故查处和追责力度,加大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严格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两节”期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6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海建质函【20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海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去。我中心将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牢筑安全防线”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全面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狠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0年6月开展。主要内容是: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交易大厅LED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专题,广泛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利用电子宣传栏播放防火、防溺水、防盗、防骗安全公益宣传片。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群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
(三)开展办公大楼隐患排查活动。组织人员对办公场所的水、电设施及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我市物业服务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执行情况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电线私接乱搭等检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要按照局统一部署,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各项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力求做到重点突出、主题鲜明、效果明显,要让全体干部职工和群众充分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主要危害,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自救互救常识,从而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通过宣传培训让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技能。
(四)畅通信息渠道,做好总结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股室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并及时向市场管理股报送活动信息、照片资料,市场管理股7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市住建局。
7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今年6月是全国开展的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目的是进一步落实《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怀安委发〔2018〕10号」和《辰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辰安〔2018〕10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着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火马冲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各级联动普及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1、结合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镇政府将邀请上级业务部门的专家、业务精兵进企、进学校、进社区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2、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站办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辖区内搞好宣传工作,统一安排悬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医院、学校以及规模以上企业要在本单位出一期安全生产专题黑板报,并以电子相片形式上报镇安监站。镇广电站要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形式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3、安监站要动员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三大特色活动,强化安全知识传播
1、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通过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2、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行政村要结合志愿消防队每月训练日,积极开展火灾扑救演练;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火灾、特种设备、汛期、公众聚焦场所安全和校园安全等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企事业单位自我防控意识,提高员工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3、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重点违法行为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认知能力和水平。动员广大员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三)开展网络互动,强化线上线下联动
1、网上随手拍评比。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动员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拍摄有“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元素或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相关的标语、条幅、宣传画、活动现场等图片。
2、网络评选活动。发挥网络宣传的辐射效应,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对“一幅安全画”、安全摄影作品、安全文化征文等活动开展网络评选活动,通过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强化宣传效果,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四、活动要求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站办所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网格式日常管理,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有序。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办主任、安监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站办所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站办所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加强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以网格式管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特别是明确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站办所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间,在活动内容或活动形式上有创新且有效果显著的做法,辖区内有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要及时上报,以便能及时得到采纳和推广。“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站办所要对开展活动情况的会议布置情况(会议记录)、活动照片、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8
为全力做好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以及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围绕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扎实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2022年度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强化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成立浦北县商务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莫祝夏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君铭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振中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耀兴二级主任科员
覃金华二级主任科员
曾奇办公室主任
莫盛裕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卢建内贸市场股负责人
宋珍玲外贸外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易军贸易总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处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务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自行对生产经营进行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自查。做好检查、排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
(二)局组成督查组或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商贸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特别加大对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的排查力度,严防火灾、踩踏事故发生。
(三)重点检查时间为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国庆及各级重大会议期间的日常监管,确保每年度开展不少于4次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我县商贸流通实际,我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分成二个检查小组,由莫祝夏局长负责统筹协调。
第一组组长:梁君铭副组长:李耀兴成员:莫盛裕、易军、王自泉、刘精求、余世鑫、庞承珍、黄浩、高凤。负责检查镇(街道):江城街道办、龙门镇、北通镇、大成镇、白石水镇、张黄镇、泉水镇、安石镇、石埇镇,商务系统改制企业住宅小区。
第二组组长:林振中副组长:覃金华成员:曾奇、卢建、宋珍玲、方迪盛、徐燕、宋传阳、吴铭、高振源。负责检查镇(街道):小江街道办、三合镇、福旺镇、官垌镇、平睦镇、六硍镇、寨圩镇、乐民镇,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实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度,坚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安全及消防监管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一)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安全防范意识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与下属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探索建立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年终总结,年终综合考核等制度。
3.加强与应急、消防等部门的联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商贸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监管水平。
(二)加强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
1.加强对贸易总公司出租房屋、门店和办公场所的日常监管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出租的房屋、门店是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职人员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配备消防器材,电气电线老化是否更换。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是否规范。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等。由贸易总负责。
2.重点对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各类展会促销活动等重点防火部门的安全管理。一是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员工教育培训情况。二是应急预案及演练,防灾检查巡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三是消防设备维护情况、电气电线老化、安全设备设施完好、防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防踩踏、防触电、防火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重点危险源、重大隐患是否实行专人监管监控。五是组织大型促销活动前,是否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等。由内贸股、外贸股、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3、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管理。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经营安全。二是重点检查县内加油站的硬件以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教育。三是查看消防器材防火防爆工作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是否张贴、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四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演练处理是否得当等。由行政审批股、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商场、超市、加油站要提高认识,明确安全工作目标,细化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强化预防和应急措施,强化安全经营日常监管,确保经营安全。
「二」全面加强监管力度。检查要突出重点部位、关键部位,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治,跟踪整治,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加强事故预警预防,不断提高商场、超市、加油站对安全生产的预防意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开展宣传,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坚决曝光,对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局各股室、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贸易总公司、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表和检查图片报县商务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
根据《长沙市天心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天安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等重点工作,做实六月、贯穿全年,持续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中心落地生根,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促进我中心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天心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政煌
副组长:吴茁青、朱杰辉(常务)、唐治
组员:各室(所)负责人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施安全室,负责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6月1日-6月30日)
(一)深入开展学习,压实安全责任。
一是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月底前,中心党委理论学习组至少要开展1次以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中心将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和集中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学习宣贯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三个一’专题大宣讲”活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三是坚持宣贯新安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集中组织一次新安法学习培训,知责明责,各部门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二)打造特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中心将组织开展各种讨论会为安全发展建言献策,设施安全室组织一次安全员会议,园林维护室、垃圾处置中心、各维护所要组织一次一线作业人员会议,工程建设室组织一次施工员、监理员会议,绿化业务室要组织一次抢险作业人员会议,充分讨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隐患,交流预防事故的心得体会,收集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二是开展一次履行安全责任承诺活动。落实班子人员分管责任、联点责任,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开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签名承诺活动,推动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三是完善一份安全隐患治理责任人清单。对中心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进一步明晰责任人清单,落实到室(所)、班组、个人,确保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完善隐患整改责任机制。
(三)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设施安全室: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业务培训,安排所有生产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安全顾问对各办公场所、管理用房、仓库、厨房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深入查找隐患问题;增加一批安全标识标牌和防护用品。
园林维护室:牵头组织深入排查中心维护区域道路、景区、公园游乐设施、亮化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对垃圾处置中心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绿化业务室:组织对危树砍伐、110抢险作业现场进行规范,配齐安全防护用品,落实班前会制度,查找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
工程建设室: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中心将统一制作安全宣传标语、展板,办公室及时收集各室(所)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对外宣传报道。6月16日,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中心将聘请消防安全顾问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答疑,发放消防安全宣传手册。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长沙行”活动
2022年“安全生产长沙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中心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长沙行”活动。具体是:一是全面落实《天心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工作任务;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一线维护作业安全为重点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组织中心干部职工观看《不可逾越的红线》等警示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室(所)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长沙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的系列活动和“安全生产长沙行”活动。
(二)查找问题,抓好整治。各室(所)要对照自身职责分工,深入细致地查找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扎扎实实抓好整改,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和各类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注重长效。要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创新形式内容,推动法规政策落实、提高安全素质,筑牢安全根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长效。
(四)及时总结,上报材料。按照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各室(所)将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料及时上报设施安全室,由设施安全室汇总后向区安委报送活动相关资料。
10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办的安排部署以及《上杭县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安办〔2021〕3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百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活动,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安排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至30日,为期一个月。
活动范围:全镇辖区各行业各领域。
三、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安全办,负责组织指导各村、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务必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按要求活动开展。
四、活动内容
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同时要创新形式和内容,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取得成效。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组织各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学习会,大力宣传党中央、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本行业领域、辖区或重点企业对口宣讲。二是举办“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围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等方面开展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专题讲座、安全讲坛、安全交流活动。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宣传活动。今年我镇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文昌公园广场,设立现场咨询台,通过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各村设立分会场,通过安全知识下基层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政策咨询、安全科普,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村安全协管人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三)继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推动乡村“七个一”、学校“八个一”和家庭“两清两熟”工作落地落实,并选树一批各领域安全宣传“五进”典型。通过魅力蛟洋微信公众号推送开展“五进”精品宣传展示活动,提升“五进”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学校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增强全民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积极参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知识竞赛考核测试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从业人员、学生等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知识竞答。同时充分运用网络平台或举办线下活动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五)参与安全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各级组织的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和短视频创作活动。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开展教育传播。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要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宣传活动。一是认真落实《龙岩市“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安办〔2021〕37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执法,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对本领域事故多发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依法重拳出击,做到见人见事追责问责。
(八)开展“安全发展蛟洋行”活动
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开展富有特色的安全发展行动。与蛟洋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联合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研讨会。推广安全生产投诉监督平台,分级分层公布投诉电话。在辖区重点企业公示安全生产投诉电话,试行有奖安全投诉。向社会公示全镇安全生产投诉电话。曝光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深入宣传报道。充分应用魅力蛟洋微信平台、LED屏、以及相关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综合督查内容,推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有效落实。
消防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牢筑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四周、四个阶段统一开展,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安全生产。
(一)集中学习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7日
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培训。各管理区、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及“安全第一”的发展观念,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管理区、村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一线作用,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应急常识语音,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同时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为部门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召开专项交流会,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实、抓细,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提高安全教育实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所管行业、所辖区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安全思想。
3.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以及双体系建设运行知识为重点,各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全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到企业全员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
(二)排查整治进行时展示周
活动时间:6月8日至6月15日
活动内容:
1.集中排查,狠抓整改。街道安办将结合前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反三违专项行动”,针对之前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闭环检查。同时,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本行业薄弱环节,切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隐患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各企业要开展隐患风险自查自纠自改,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2.重点检查,严格打非治违。街道安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文化旅游、食药、农林、水利、工商贸、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通过专项督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形式督促落实、跟踪问题,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落实。同时,各管理区、村(居)要切实负起“专项整治纠察员”的责任来,积极举报身边的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安办继续保持严管高罚的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宣传警示,以点带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积极落实、迅速行动,街道安办将选取典型企业进行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推动全办形成“人人为安全,人人学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事故反思讨论等,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三)安全宣传咨询周
活动时间:6月16日至6月23日
活动内容:
1.集中宣传咨询。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街道安委会将在辖区集市等公众场所内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单、设置安全常识展板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科普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各管理区、村(居)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要利用微信群、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应急管理常识。
2.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
(1)街道安委会将对辖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全面评审,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由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围绕矿山救援、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油气管线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在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周密的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或综合性的实战化演练。全面开展好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现场处置应急演练,在实战演练中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不断提高应急演练质量,认真开展应急演练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互动展示,广泛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指示竞赛,积极学习抖音等平台上的“我是安全明白人”的话题,以微视频的形式展示生产生活中易忽视的安全问题,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素养。
(四)安全生产宣传周
活动时间:6月24日至6月30日
活动内容:
1.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反三违百日攻坚行动”,将积极配合整改的企业以及多次超期拒不整改的企业反馈至主流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重点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2.举报投诉。街道安委会将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渠道,发挥12345市民热线、96119消防举报电话以及埠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3711136,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同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在扎实做好每个阶段重点工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进企业”,重点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知识答题竞赛等活动;“进农村”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开展安全提示教育;“进社区”,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深入社区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准备,周密组织
各管理区、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街道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积极推进,营造氛围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在本辖区场地内悬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内容有关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并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围绕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开展,务求实效
各管理区、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督导检查考核。
街道安办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管理区、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上报。街道安办将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消防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12
根据《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2〕46号)部署要求,为组织好、举办好今年我县“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经县安委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6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主会场:突泉县新华路街心公园
分会场:六户镇、杜尔基镇、水泉镇、永安镇、宝石镇、学田乡、九龙乡、太平乡
三、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内容
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县乌兰牧骑进行文艺演出。
五、参加单位及人员
(一)参加单位
1.主会场:突泉镇,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林草局、工信局、人社局、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发改委、卫健委、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科局、水利局、总工会、消防大队、电力公司
2.分会场:六户镇、杜尔基镇、水泉镇、永安镇、宝石镇、学田乡、九龙乡、太平乡
(二)参加人员
1.县安委会有关领导
2.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有关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
六、现场布置
(一)主会场
1.设置大型彩虹门,书写“突泉县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仪式”,布置中心展台(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2.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的单位需设立咨询台,咨询台后面制作反映本单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展板;
3.大屏幕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4.消防大队出动消防车、交巡大队出动交警执勤车;
5.出动安全生产宣传车,宣传车上设计制作宣传标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分会场
六户镇、杜尔基镇、水泉镇、永安镇、宝石镇、学田乡、九龙乡、太平乡自行决定现场布置方式
七、有关要求
(一)在主会场参加活动的消防车、交警执勤车、宣传车要在8:40前摆放整齐,所有参加咨询日活动的乡镇、部门要提前10分钟布展完毕,启动仪式于上午9:00开始,主会场、分会场同步进行。
(二)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单位有制服的,要统一着装。
(三)在主会场参加活动的成员单位于6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带队领导、联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报县安委办。
(四)参加活动的乡镇、部门(主会场和分会场)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照片、参加人数、发放宣传单数量等内容)发至县安委会微信群内。
八、其他工作
(一)媒体宣传,联系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请参加活动的单位及人员注意保持广场环境卫生。
推荐阅读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