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
一、住勤内容
全片各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学校住勤制度,不走教,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二、考勤办法
行政值周人员必须坚持到岗,以身作则,各校行政值周为校长、主任,凡不按规定住勤的认真登记,每周向片区中心校汇报一次(星期五16:00前)中心校汇总,一个月考核一次,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三、住勤规定
(一)住勤时间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9:30---10:00 签到;
2.(星期一至星期五):16:00---16:30 签离;
3.星期日晚上21:00前签到(签到时注明签到时间,同时各校(或片区中心校)组织召开下周周前会),星期一至星期四全片在编在岗教职工必须住校。
(二)请假要求
1.全片各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必须坚持星期日晚上21:00前到校签到,星期一至星期五按住勤时间规定签到、签离,星期五16:00后签离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教职工需请假的,必须本人书面向本校校长请假,校长签字同意,登记好考勤,并向片区中心校校长汇报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的可以电话请假,但假满回校之日必须办理补假手续。
3.各校校长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弄需作假。
四、请假及奖惩规定
(一)、星期日
全片在编在岗教职工星期日晚上21:00前必须按时回校签到(临聘人员则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第一条.凡星期日无故不按时回校签到的一次扣款200元;
第二条.星期日有事不能按时回校签到的,必须按请假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批假后一次扣款100元;
第三条.星期日晚上因特殊情况(父母、岳父母、配偶、儿女生病住院)不能回校请假的,批假后不扣款,但必须提供户口薄复印件、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否则按第二条执行;
第四条.星期一有事请假的星期日晚上可以不回校签到,但星期日晚上也必须请假,并且批假后星期日扣款30元,星期一则按《仁怀市两岔片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星期一至星期四
全片在编在岗教职工必须住校(临聘人员则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家离学校(沿公路)3公里的可以住在家里,但同样也必须按规定执行签到、签离,若工作需要通知后也必须立即到岗。
第一条.凡教职工未住校经查实一次扣款100元;
第二条.若因为父母、岳父母、配偶、儿女生病住院不能住校需请假的,必须按请假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批假后不扣款,但必须提供户口薄复印件、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否则按第一条执行。
第三条.白天上班而晚上因有事不能住校需请假的,必须按请假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并注明请假事由,批假后一次扣款30元。一周不得超过一次。
第四条.因白天请假晚上不能住校的不扣款。
第五条.因生病白天又上班的,若是小病就近能治疗的坚持就近治疗的原则,若要回去治疗的不扣款,但必须提供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否则按第三条执行。
(三).提前离岗,指星期一至星期五16:00前离岗的一次扣款30元,同时晚上又未回校的加扣100元(除学校公事指定派出差的外)。
(四). 属于哺乳期(孩子在1.5周岁)内的女职工每周给一次回家探望,不扣款。(指放学后回去。第二天暗示你回校上班)
(五).此住勤制度的`考勤在教职工的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等各项评比中占一定比例;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5天、旷工或旷会超过一次(含一次)的一律取消资格。
(六).每学期中心校汇总后对没有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工予以表彰。
篇2
第一章总则
为了维护教师正常的生活秩序,教师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严格遵守《教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宿舍管理机构
第一条教师宿舍由教师共同选出的宿舍长何淑平管理,教师宿舍长由园领导、后勤办统一管理。
第二条宿舍长直接领导各室,负责宿舍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宿舍长的领导及安排。
第三条宿舍长职责
一、安排并监督住宿人员轮值宿舍卫生,确保宿舍整洁;
二、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园务制订的各项宿舍管理信息和指示;
三、及时搜集、反馈宿舍员工动态、意见;
四、及时报修宿舍损坏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通知园务处理:
1、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如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扑克牌)、斗殴及酗酒等;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如超过晚上22:00后大声喧哗、看电视等影响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
第四条教师宿舍卫生要求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二、教师宿舍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广州市荔湾区海龙生态幼儿园
1、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长全面安排及监督。
三、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保证门、玻璃及窗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2)地面拖扫干净,包括沙发、床底地面;
(3)宿舍门口不得有垃圾、积水,每天必须清倒门口垃圾。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面、柜内、书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3)鞋子、衣物的摆放要整齐。
3、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并及时清倒。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多少
(1)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2)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四、寝室卫生每周五检查。
第四章
钥匙管理制度
第五条住宿教师在园长处交钥匙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建立使用登记册,教师离职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六条教师不准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长,在宿舍长同意下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七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教师一律不借。
篇3
1、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住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消防等法律责任。
(1)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各单元楼梯、各楼之间的通道、三幢的楼顶天台、宿舍区花园属于公用场地。任何人不得占用,不得堆放杂物。
(2)各住户必须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治安、安全、消防、税收等法律责任。
(3)各住户改动水电气管道和设施、改动房屋。应该按照都成市政府的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
(4)任何人不得将住房作为库房堆放易燃物品及各种废品,特别是其他违法、违规物品。
(5)各住户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废弃物,应该主动与垃圾清运公司联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堆放。
(6)各住户必须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饲养宠物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卫生、治安、安全等法律责任。
2、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出售房屋后,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结清应交水费、清洁费。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出租房屋仍与总务处结算水费、清洁费。
3、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在出售、出租房屋时,向对方作出超出所拥有的房屋产权的承诺,一律无效。
4、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住户的水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教职工住户将水表读数交总务处(或按总务处通知执行)。逾期,总务处则以上次结算数扣款。
5、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非教职工住户,4月、7月、10月、1月15日前到总务处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月0.3元/m?),报水表读数缴纳水费(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与总务处复核水表读数)。逾期,每超1天加收2.0元滞纳金。
6、我校停车场是为教职工服务的内部停车场,不接受非教职工住户停车。
7、总务处原则上不为非教职工住户提供维修、疏通管道等服务。确有需要,且总务处能够安排,则按市场价收费。
篇4
为做好我校的防控工作,依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遏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要组织住宿教师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教师宿舍制定防控相关预案,成立宿舍负责小组,专人负责及老师分管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到位,做到快速反应,步调一致。配置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如医用口罩、医用酒精、84消毒液、体温测量仪、消毒液喷壶等
三、认真排查,由宿舍负责人实时监控,全面摸排传染风险,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对宿舍教师出行情况、接触史、健康状况等有关防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实时追访。
四、严格把关,切断病源,落实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每天教师微信群里网络报平安。
五、防控期间,老师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口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外出必戴口罩,回宿舍后必测体温、必登信息。
六、宿舍常通风,执行每日物表消毒和开放紫外线灯管进行室内消毒。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
七、教师发现应该立即报告领导,发现要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防控期间,谢绝非宿舍人员来访,因工作需要,需经宿舍负责人批准。不允许非本宿舍区人员进入宿舍区,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篇5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 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 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
(2) 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 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 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篇6
一、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拿学校公物。
二、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午班主任在学生起床前起床;晚上回宿舍时间不得迟于23∶00。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
三、宿舍长负责安排好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师应认真整理好床铺,并自觉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
四、任何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利用学生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校外集体宿舍的水电费应由住宿教师承担,原则上应由所住教师平均分摊。
九、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篇7
为了管理好教师宿舍,加强治安、保障住宿教师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如果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管理委员会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二、卫生管理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包括窗台)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篇8
一、安全
1、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寝室留宿。
2、男士除工作需要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教师宿舍。
3、宿舍人员晚上9点以后不得再进出宿舍。
4、离开宿舍后应拔掉用电设施的电源、关闭水源,并反锁大门。寝室钥匙要专人保管,不得随意配钥匙。住宿人员自备暖壶,在幼儿园打水,不可用快壶烧水喝。
5、在宿舍里不可点蜡烛、生火、不准私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电热器具(电热宝、电褥子等)。
6、自己的贵重东西要妥善保管。
二、作息
1、每天要按时整理床铺,自觉保持宿舍整洁。
2、午休及晚间,宿舍人员要保持安静,不要打扰楼里居民和邻居的正常生活及休息。
3、按时回寝室,不可无故外宿。因故外宿,必先通知领导。
三、文明风气
1、禁止在楼道里嬉戏打闹,打扰楼内居民的休息。
2、生活态度严谨,与异性交往有礼节,不让男士进入宿舍。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结交社会不良青年。
4、与室友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共同奋斗目标,气氛和谐。
四、清洁卫生
1、寝室卫生排定卫生值日表,寝室卫生每天有人负责,周四全体宿舍人员一起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周五中午查卫生。
2、值日教师负责公共卫生、日常用品摆放,其他人负责整理个人物品。个人洗漱物品全部放进自己的水盆里,并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3、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
4、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随意泼水、扔纸屑,不得随意倒饭菜、扔果皮等,不得在室内窗台上摆放任何物品,不得存放隔夜垃圾。要时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寝室内禁止摆放任何食品,食品一律放在厨房指定位置。
6、保持厕所清洁,不可乱扔废纸。
7、不得向水池、便池倾倒杂物,以免下水道阻塞。
五、公物使用
1、不得弄污墙面、破坏地板,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2、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要及时关紧。
3、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管理监督
1、宿舍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如不遵守而出现的一切事故,自己承担,与幼儿园无任何关系。
2、每周检查宿舍卫生,检查结果与个人每月考核有关系。
3、宿舍水电费由住宿老师自己承担。
篇9
1、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拿学校公物。
2、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各位老师不迟于7:00起床;晚上回宿舍时间不得迟于23:00。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
3、宿舍长负责安排好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师应认真整理好床铺,并自觉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
4、任何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利用学生替自己做事。
5、不得留客住宿。
6、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7、节约水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教室环境卫生达标要求
1、室内外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无瓜皮纸屑,日光灯、电视机、面板等物品上无积尘;课桌凳排放整齐,课桌内学习用品摆放有序,无杂物;小黑板、卫生洁具堆放整齐;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班级牌无灰尘;窗帘干净完好。
2.教室内布置简洁大方,黑板上方悬挂一面国旗;板报做到常换常新,上方布置有班风;教室后面布设队角、图书角等;走廊阳台不得摆放盆花及其它任何物品。所有表册张贴教室前方的镜框内,不得随处乱贴乱挂。
3.包干区内无瓜皮纸屑,墙壁清洁、无尘,镜框边缘无积灰。
4.教室内外、包干区每天均要打扫,确保达到上述要求。洗拖把须在水桶内进行,不得直接在水龙头下冲洗。
办公室环境卫生达标要求
各办公室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健全值日制度,做到:
1、布置简朴,桌面整洁。
2.地面干净,无瓜皮纸屑
3.不在办公室内吸烟,确保无烟蒂烟灰。
4.桌椅整齐,窗明几净,四壁光洁,空气清新。
5.簿本摆放整齐有序,表册上墙。
6.室内不乱放私人用品,无废弃杂物。
学校教职工住勤制度 篇10
1、凡公司职工需要公司安排宿舍的,要交纳100元床铺押金,办公室根据押金收据安排住宿,收取每人每月5元的房租、水电费。
2、住集体宿舍的职工,要保管好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3、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私安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4、住集体宿舍的职工要搞好室内、室外和个人卫生,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抽查一次不合格罚款30元。
5、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掷垃圾,倾倒污水,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严禁外来人员在集体宿舍内过夜,因工作需要确需过夜者,须持身份证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违者对安排留宿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酗酒,违者视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50—100元罚款。
8、集体宿舍晚九点半熄灯,违者对相关责任部门罚款20元/次。
学校教职工住勤制度 篇11
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以上10点希望住宿在学校的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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