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精选3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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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图表
组织图表表示了岗位和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是组织形式的机构图,但有某些局限性,如各层次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地位相同的两个职员之间的非直线关系或不同部门的职员之间的间接关系皆不明显。由于这个原因,各种工作的描述和组织手册是对组织图标的重要补充说明。
2、工作种类
工作,种类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职位职责的说明。对员工的定向培训,对完成工作评估,对制定工资等级,对确定职权和职责的范围都有帮助。工作种类说明包括鉴定数据、工作概要、指责和要求。
3、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陈述一项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它包括工作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
4、工作时间表
工作时间表是员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过程说明和时间要求,是经理与员工交流的一种方式。有三种基本的工作时间表,即个人时间表、日常时间表和组织时间表。工作时间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工作时间、职务、受谁监督、由谁换班、休息日、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各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内容等。
现代厨房已不像过去那样只有一个房间。它以拓展为若干个房间「工作区域」:制作热菜区、供应区、制作冷菜区、制作面包与糕点区。有利于洗涤各种餐具的洗槽储藏设备和存货的仓库;有办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厨房地工作就是加工制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没有意义了;烹调食品必须具有诱人的特点,如令人愉快的味道、香气和外观。要使厨房能够顺利、有效、安全运作,就必须将厨房设计好、布置好。一般来说,厨房并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它常常处于紧张的气氛之下,这种气氛是由于员工在营业期间工作忙而造成的。即使有现代空调设备,厨房也很热。如果一个厨房设计不好或管理不善,那没它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忙乱、噪音、热、混乱。这就是为什麽要将厨房不同的工作分开并划分成若干各区域的原因。
厨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食品生产管理,就是说要有一整时套的生产程序,包括操作程序、时间表等等;同时要体现出生产标准,即产品标准「质量」,时间标准「效率」及成本标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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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建立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订本单位日常食品安全制度,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
2、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于明显处。
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和毛巾。
4、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且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布局合理。食品原料仓库必须专用,保持通风、干燥、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食品及原料隔墙离地,分类上架存放。
5、严禁生产、加工、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按规定标明五项标志「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对生熟食品实行三分开「加工人员、用具、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严防交叉污染。
6、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场所必须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必须配备专用的有足够容量的密闭垃圾容器、泔水盛放容器。上、下水畅通,无积水、无污水,无蚊蝇孳生地。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并勤灭蚊、蝇、鼠、蟑螂等“四害”。
7、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对餐饮具、工具容器等物实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必须配备有效的物理消毒设备「消毒柜、蒸汽等」或化学消毒药物「如二氧化氯等」,经消毒后的餐饮具、工具容器应放入保洁柜「厨」内备用,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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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4、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5、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6、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7、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8、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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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厅岗位设置
「一」职工餐厅下设办公室,设餐厅管理员、会计「兼保管员」、出纳「兼采购员」各1名。
「二」餐厅灶间设厨师2名,服务员3名。
「三」职工代表5名。
二、餐厅管理规定
「一」就餐办法。
1、餐厅办公室制作餐卡,各单位根据用餐人员数量自行领购。
2、外出执行公务人员中午必须回职工餐厅就餐,特殊情况须提前说明原因,以便餐厅合理安排用餐数量。
3、就餐时统一使用餐厅托盘,自选饭菜。
4、就餐者持餐卡先划卡后领取饭菜。
5、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在本餐厅就餐。
6、除集体加班外,公休日一般不安排就餐。
「二」就餐时间。
1、餐厅开饭时间为中午12:00-12:30,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
2、因公不能按时就餐者,应提前通知餐厅留饭。
「三」就餐人员十项守则
1、就餐人员应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做到文明就餐。
2、就餐人员必须到餐厅就餐,不得将食品带到办公楼内用餐。
3、就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人员的管理。
4、餐厅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5、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及公物,饭菜及餐具不得带出餐厅,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6、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按先后顺序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插号,不得将餐卡转借他人使用。
7、讲究卫生,自觉保持餐厅的整洁,不得将饭菜汤等洒泼在餐桌、椅、地上,残余饭菜应倒入指定的容器里,餐具放在指定的存放处,做到人走桌地两净。
8、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根据个人饭量领取饭菜,不得少吃多要。
9、餐厅内严禁酗酒。
10、用餐后不得在餐厅内长时间逗留。
「四」餐厅工作人员十项守则
1、餐厅工作人员按岗位分工进行工作,做到遵守纪律,服从分配,团结一致,搞好协作。
2、餐厅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3、工作人员不得私拿、私分、私吃餐厅主副食品,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奖金或工资,直至辞退。
4、餐厅工作人员,上班前必须换工作衣帽。
5、餐厅工作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
6、应保证准时开饭,并在开饭五分钟前做好一切准备。
7、在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8、在工作过程中,要爱惜餐厅用具、设备。
9、监督用餐人员是否存在浪费等行为,敢于制止并向管理员汇报。
10、餐厅工作人员在职工开饭后用餐,用餐完毕要马上整理卫生。
三、餐厅管理方式
1、职工餐厅实行专人负责,民主管理,餐厅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努力提高饭菜质量,降低伙食成本。
2、餐厅管理员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征求有关饭菜质量、口味、服务态度、卫生等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采购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必须验收,履行签字入库手续。入库后要加强保管,分类存放、分类记帐;出库时要严格执行发货制度,保管员凭厨房领料单发货,由保管员和领料员两人签字出库。
4、认真贯彻《卫生食品法》,把好病从口入关,生食和熟食分开,食品和原料分开,防止污染,防止肠道传染病,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5、广泛征求意见,每周订一次食谱,按照食谱调剂伙食,要经常变更饭菜花样,搞好主食和副食的搭配,保证干部职工吃饱吃好。
6、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非伙房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禁止传染病者入内。
四、财务核算规定
1、餐厅办公室要加强餐厅的经济核算管理。
2、财会人员应按财务制度的要求,设置帐簿及原始凭证。
3、应建立健全库存物品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不准有帐外物品。
五、卫生管理规定
1、健全卫生制度。餐厅工作人员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2、地面、墙面、天棚、烟罩、门窗、工作台、用具保持洁净,无灰尘、无蛛网、无污染。
3、严格厨房卫生要求,按规定卫生标准执行。
4、食品按“四隔离”要求存放,严格交叉污染。灶间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5、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
6、垃圾要入桶盖好,及时清理外运。
7、积极消灭四害,及时喷药、拍打,消灭苍蝇、蟑螂、老鼠等虫害。
8、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常洗常换保持洁净,禁止穿拖鞋。
9、从业人员不准留长发、带戒指、染指甲。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0、从业人员要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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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部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编制餐饮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2.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的营业计划,领导部门全体员工积极完成各项接待任务和经营指标。分析和报告月度、年度的经营情况。
3.推广饮食销售,根据市场情况和不同时期的需要,制订促销计划,如时令菜式及饮品。
4.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查管理人员的工作和餐厅服务规程、食品质量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5.控制食品和饮品的标准、规格和要求,正确掌握毛利率,抓好成本控制。加强食品原料及物品的管理、降低费用,增加盈利。
6.抓好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熟悉和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和业务水平,开展经常性的礼节礼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考核和选拔人才,通过组织员工活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7.抓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并得到合理的使用,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8.抓好卫生、安全工作,组织检查个人、环境、操作等方面的卫生评比,贯彻执行饮食卫生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的安全。
9.掌握处理投诉的技巧,并及时作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10.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完成酒店下达的工作任务。
11.参加部门例会,并召开餐厅班前会,检查出勤情况。
12.检查餐厅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检查卫生情况是否达到标准,检查物品是否齐备,检查摆台是否符合标准并记录。
13.不断巡视督导员工的服务工作,严格按服务程序标准要求,对不符合标准者及时纠正,在营业时间内,全面控制餐厅的服务工作。
14.迎接客人的到来,关注VIP,引领入座,亲自提供特殊服务,关注客人的宴请活动,与客人建立良好的关系,销售餐厅菜品。
15.倾听客人的意见,有效处理客人投诉。
二、餐厅主管岗位职责
1.做好部门经理的助手,对上级分配的任务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2.熟悉菜单、点菜程序、摆台、撤台、配菜、餐具摆放等工作,熟悉厨房做菜情况掌握当日菜肴,熟记每天供应的品种,和厨房联系做好每日菜品估清并及时转告员工。
3.检查餐前工作是否到位,开餐前检查餐台摆设、台椅定位情况,收餐后检查餐柜内餐具备放情况。在经营时间内巡视餐厅,全面了解和掌握餐厅的经营状况、客源情况、菜品质量等综合性营业信息,征询客人意见和要求,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厨师长及厅面经理,以便进行适当调整,及时解决客人遗留问题。
4.负责管辖区内的设施设备,检查各种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5.负责盘点餐厅器具物品的报损工作,对餐厅服务用品,消耗用品,及固定资产设立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并监督、检查、实行事务负责制。
6.认真学习业务,做好厅面服务员的培训工作;编排员工排班表,做好员工考勤工作。
7.做好与厨房的协调工作,及时反馈客人信息给厨师长及餐饮部经理。
8.处理客人投诉以及突发事件并向上级汇报。
9.带领并检查员工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开餐准备工作,包括服务设施工作是否正常,卫生是否达到标准,摆台是否符合标准,保证银器、玻璃器皿干净,无破损,保证桌椅板凳及转盘干净,按预订要求摆宴会台,按量补充服务台内餐具和用具。
10.迎接客人,为客人点菜、点酒水,向客人介绍菜品、酒水,回答客人有关菜单、酒单的问题。
11.安排服务员的工作,保证每一次具体服务工作的落实,传菜出来上菜时,核实是否是客人点的菜,确保无误,营业时间内,督导本班组员工,为客人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
12.全面控制本服务区域内客人用餐情况,随时帮助客人解决问题,提供服务,发现需为客人添加酒水,或撤换烟缸、撤换骨碟时,立即安排服务员或亲自为客人服务。
13.了解当天厨房供应情况及特荐菜品,主动向客人推荐,与传菜员协调工作,保证按时上菜。
14.同客人建立良好关系,掌握客人姓名及特殊需求等资料。
15.倾听客人意见,耐心听取客人投诉,尽快报告上级并安抚客人。
16.餐厅营业结束后,检查摆台工作及服务台的清洁工作,做好收尾工作并作交接班。
三、厅面服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协调食品从厨房送到餐厅的时间,协助餐厅主管监督传菜工作。
2.熟悉菜单和酒水情况,积极向客人推销,准确无误记录客人所点项目。
3.熟悉各式器皿的正确使用方法,做好餐厅餐具、布草等物品的补充替换。
4.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技巧,提升服务质量。
5.保持餐厅环境卫生,保持区域卫生清洁,发现不干净的地方应马上妥善处理,爱护公物。
6.尽可能记住常客姓名、习惯、忌讳、喜好,做好个性化服务使客人有宾至如归感。
7.值台期间应常在客人台边,适时询问客人是否还需要什么,及时供应,熟悉酒店的服务设施和项目,以便解答客人询问。
8.拾到客人遗留物品应迅速上交上级。
9.客人对菜品的特殊要求应及时向主管和厨师反映,认真记录客人要求不错报,不漏报。
四、传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开餐前毛巾、托盘等物品的准备工作。
2.协助服务员布置餐厅和餐桌、摆台及补充各种物品。
3.将服务员开出的点菜单送到厨房「除自动信息管理系统」。
4.传菜过程中注意跟配酱料,并检查菜品质量,控制好传菜速度。
5.听从划菜员吩咐,准确无误的将厨师做好的菜品传到服务员手里并报出菜名,做好上菜记录。
6.检查菜品、食品质量及卫生,达不到标准的应及时返回厨房;及时将客人所反馈信息上报给相关工作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
7.客人用餐结束后,关闭热水器、毛巾箱电源,将剩余的食品送回厨房,收回托盘。
8.协助服务员做好撤台、餐台清洁、餐具整理等工作。
9.讲究个人卫生,仪容仪表整洁,负责搞好所属区域卫生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厨师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协助餐饮部经理搞好中厨各岗点的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厨房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交叉污染,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3.制定厨房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
4.熟悉和掌握货源,制定餐料的订购计划,控制餐料的进货、领取。经常检查餐料的库存情况,防止变质和短缺。
5.掌握每天餐饮部接待情况,合理安排人力及技术力量,统筹各个环节的工作,到现场指挥、督促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
6.合理使用原材料,控制菜式的出品、规格和数量,把好质量关,减少损耗,降低成本。
7.根据不同的季节和重大节日,推出时令新菜式,增加花式品种,努力钻研推陈出新增强菜式的变化,以促进销售。
8.听取客人意见,了解销售情况,不断改进和提高食品质量。根据餐厅的特点和大多数客人的饮食习惯,制订菜单和菜谱。
9.定期培训厨师的业务技术,组织厨师学习新技术和先进经验。
10.掌握厨房设备、设施、用具的使用情况,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并得到合理的使用,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11.服从酒店管理,并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12.配合厅面服务做到每日菜品估清,不漏点、不积压。
六、厨师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按时上下班,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遵守酒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要求做好厨房环境、用具和个人卫生。
3.根据上级的指示,按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好本岗位原料洗切、加工或烹饪等工作,把好食品质量关,工作过程中发现食品的质量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4.积极配合厨师长完成各项任务,并把客人的有关意见及要求及时向厨师长反映。
5.按质按量快速做出菜肴,保证上菜速度。做好餐前准备工作,注意菜肴烹制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防止意外发生。
6.认真学习有关菜单的食品制作方法,保持高档次的菜肴质量。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制作,并提供饮食方面的信息。
7.管理好本岗位厨具、用具和设备,下班前要检查是否关好煤气、水电等开关,以免发生事故。
8.控制食品成本,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严格把关原材料质量。
七、烧腊、冷盘间岗位职责
1.根据原料销售情况及当天订餐情况,做好出品工作。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食品加工操作。
3.不得过多加工食品,做好计划,随时保证出品新鲜,隔夜成品必须再次加工,确保食品质量。
4.认真做好各种盘饰点缀工作,出品必须刀工整齐精细,菜肴色彩鲜艳,口感良好,形象美观,一切符合实际。
5.生熟分开,分箱冷藏,分盒保鲜,冷藏生货的冰箱必须每星期整理清洗一次,熟食冰箱必须每天清理一次,熟食品工具、器皿必须消毒后方可使用。
6.保证工作间卫生死角清洁干爽,设备、柜架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渍,专用毛巾洁净、清爽、无异味。7.正确使用设备,保证安全。
八、蒸灶厨师岗位职责
1.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负责鱼、虾、蟹等蒸制品的蒸制工作。
3.熟悉制作方法和制作技巧,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了解掌握每天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好所需原料、调料和各种用具的准备,严格按照蒸灶工作规程进行加工操作,确保制作质量。
5.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避免发生事故。
6.爱护机械设备,经常擦洗,定期维护和保养。
7.每餐工作完毕,将所有的工具和用具洗刷干净,放在指定位臵,并保持清洁。
九、面点师岗位职责
1.服从分配,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计划地安排好当时、当餐加工数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努力钻研业务,掌握餐厅各类面点制作技术,所制作的食品质量好,并严格控制好成本。
3.加强责任心和计划性,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经常翻新花色品种。
4.每餐工作完毕,将所有的工具和用具洗刷干净,放在指定位臵,并保持清洁。
5.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避免发生事故。
6.爱护机械设备,经常擦洗,定期维护和保养。
十、厨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按时上下班,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遵守酒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要求做好厨房环境、用具和个人卫生。
3.根据菜式要求,做好各类食品的粗加工及切配工作。
4.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
5.熟悉各种菜式的盛装器皿并能熟练使用。
6.能制作一些简单菜式。
7.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
十一、洗捡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酒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2.负责蔬菜的清洗,以及餐具、各种容器的洗涤工作。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此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
4.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确保清洗后的蔬菜、餐具及器皿符合卫生要求,保证经营使用。
5.做好所负责区域环境和用具卫生以及个人卫生工作。6.严格按照要求对菜品进行清洗加工,杜绝浪费。
十二、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或者冷库;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安装机械通风设备。
2.抹布、砧板等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放固定位臵。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水产品池、抹布池,并贴标签。
4.操作台上的物品必须堆放整齐,保证清洁无油污。
5.灶台每天必须清洗干净、做到无油污。
6.每天清理蒸箱、消毒柜、调味品橱及盛器,保持清洁无油污。泔水桶加盖,并随时密封。
7.必须保持冰箱清洁无异味,在冰箱上贴生熟标签并做到严格区分使用。
十三、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2、在部门经理领导下,负责进货食品、物品的数量、质量验收、保管,发现短缺及时追回。
3、负责制定并及时向采购员提供食品、酒水、调料等的采购计划。
4、严格进出货手续,进出货物必须核对品种,审核进、领料单,过秤记账,拒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品、食品。
5、妥善保管食品、物品,杜绝漏洞,食品按进货先后存放,堆放整齐有序,做好各类标签,写明进货日期。出库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品不过期、不变质。
6、负责领料单的填写,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末做好实物盘点,与仓库记账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7、定期对仓库进行大扫除,保持库房内外干净、整洁。
8、保管好库内存放的物品,预防盗窃、火灾、食物变质等事故,做好通风、防潮、灭鼠等工作。进出随手关门,严禁闲杂人员入库,库房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
9、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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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专用,有基本的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主食和副食分开存放。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蚊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污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保持良好通风,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生虫霉变、腐败变质。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
6、食品库房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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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堂个人卫生
1)所有厨务工作人员必须经本地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身体合格并获发健康证,方能持证上岗。
2)衣着干净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留胡须,勤洗头洗澡换衣,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工作时间穿好工衣,戴好工帽、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3)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
4)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内吸烟,随地吐痰,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5)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
二、食堂食品卫生
1)蔬菜当天购进当天食用,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加工时先去掉老、黄叶再进行浸泡切洗。
2)蒸煮米饭前大米要多次清洗直至白净,无砂粒才能进蒸柜,瓜果要去皮、洗净。
3)肉食、鱼类等要保持鲜活。
干休所文职医生述职报告范文
4)菜要炒熟煮透,油炸食品不能炸糊。
5)熟食必须使用专一熟食工具,不得用手拿放,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6)剩食品必须采取保鲜纸遮盖进入雪藏柜冷藏。
7)过餐蔬菜和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售卖。
8)鲜菜、肉类、干货成品和半成品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
9)包装食品必须标识清楚,符合检验合格规定标准。
三、食堂餐具卫生
1)打菜勺、饭勺、汤勺必须用盘托放,不能直接放在台面。
2)用过的'食具要经过初洗、清洁剂清洗、清水清洗、消毒四道工序处理。食具内外要干净干燥,无油迹、无洗洁剂。
3)用餐前食具要集中整齐摆放,保持清洁,用洁净白布盖好,防止蝇叮,食具未经消毒不得回圈使用。
四、厨房卫生
1)砧板、刀、锅、铲、桶、盆等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菜刀及砧板要生熟分开,熟食刀要每天用沸水消毒,砧板每班次必须用沸水消毒。
2)切配完成及时清洗工作台面、地面及清理垃圾。
3)洗菜池、洗碗池、货架、油烟罩、蒸柜、炉^等每天须保证清洗干净。
4)油盐、酱油等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5)特别注意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6)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两次对冰箱雪柜大清洁,每天两次小清理,保证清洁卫生。
五、餐厅卫生
1)地面须保持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2)桌面台凳于餐前、餐中、餐后均要及时清洁,保持干净无尘。
3)墙壁、门窗、风扇、灯管等定期清洁。
4)每周两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尽量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等。
5)专人负责回收食具,剩饭剩菜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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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餐厅食材的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式确定原则: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食材,采购员可选择供应商送货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食材可由采购员自行采购;
(二)供应商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调查,采购员要从所在县城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食材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情况;
2.使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采购员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使用;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一个月的基础上、由主管经理、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三、市场调查原则
1.由主管经理、餐厅出入库人员、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两次以上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调查的市场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食材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忌只记录卖方的一口价;
4.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5.零星物品的调查由出入库、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四、采购的定价原则
1.对供货商所供食材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周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采购人员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
五、申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食材的采购应由餐厅部门负责人每周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餐厅负责人填写申购单,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二份,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六、采购数量、周期的确定
餐厅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吃饭人数来确定定采购的数量与周期,如果采购计划多报、虚报出现烂菜浪费现象,由餐厅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春季、秋季、冬季每周采购两次,夏季每周采购三次)
七、货物的验收原则、出入库
验收的质量标准:
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等共同验收;
验收程序
1.餐厅入库人员对采购人员所采购的材料进认真验收、检核货物的数量、重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品给予退回,严禁入库。
2.验收合格的物品,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出入库人员签字生效,签字后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即:第一联出入库留存、第二联采购人员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证、第三交总经理。
3.餐厅领菜出库时,出库人员填写出库单,由经办人或餐厅负责人签字生效。
八、采购事项
采购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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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所有库存原材料数量正确和完好,自然损耗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二、库存物资分区、分类摆放、整齐有条理,便于收发、检查和盘点。
三、对所有库存物资建立库存记录,及时做好入库数、领出数的记录。
四、做好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蛀、防鼠咬的安全措施。
五、建立完备的物资验收、领用发放、保管、盘点计划和清洁卫生,不可采购无计划,保管无档案,领用无手续。
六、掌握各类物资日常用量信息,与各部门用时沟通,发现物资积压,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尽快处理。合理控制库存量,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七、做好原材料入库、领用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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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油烟机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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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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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厨房是餐厅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条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第三条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拉、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第四条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第五条进入厨咳嗽毖辖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条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第七条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第八条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冰柜除外」;关上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第九条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第十条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下使用。
第十一条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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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例会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由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总结安全工作,布臵下步任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2、各部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主持,也可根据情况班前或班后会召开。
3、各级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簿,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4、由各部门委派一名有责任心,纪律性强的员工担任安全员。
5、主要工作
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布臵。
⑵检查本部门消防制度落实情况。
⑶指导本部门的所有人员,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组织客人疏散及自救的方法。
⑷掌握本部门消防设备,器材配臵的情况,摆放位臵、数量,保证安全有效。
⑸检查并整改消防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6、例会检查内容
⑴递交本部门本月的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⑵汇报本部门的防火隐患整改措施。
7、各部门对安全员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并给予学习和训练的时间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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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部防火制度与规定
(1)宴会厅、餐厅、酒吧服务人员随时注意发现有吸烟客人未熄灭的烟头掉在烟碟外边,要立即礼貌地收起熄灭。收台布时必须马上拿到后台抖净,以免卷入未熄灭的烟头而引起火情;
(2)厨房在使用各种火炉时要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用点火枪点火,不得使用火柴或纸张直接点火;
(3)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要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漏电、超负荷等情况,要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宴会厅、餐厅有活动时,所有出入门、通道和楼梯必须保持畅通,以便疏散;
(5)厨房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线路插销等)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绝缘要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7)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掌握温度不可过高,锅内油不得过满。严防因温度过高或油溢出锅台而引起火灾;
(8)不得往炉火眼和烤箱内倒置各种杂质废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二、宴会厅及餐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议或文艺等活动时,餐饮部应将主办单位活动安排和活动详细内容提前通知保安部;
(2)如遇大型活动使用部门应该制定安全措施,报保安部;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活动场所;
(4)活动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2)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及做他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禁烟区不得吸烟;
(4)使用临时电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乱拉监时电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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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可移动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电缆,客户自备电器的电源线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6)墙壁插座使用功率不准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由工程部实施;
(7)临时电器设备总功率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实施;
(8)临时灯具必须与墙壁、幕布等其他可燃物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安装装饰灯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包括高炽照明),如必须使用须有安全措施,并报保安部批准;
(10)各种活动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做清洗剂;
(11)妥善保管自带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2)租用单位搭设临时舞台,必须提前将方案、用电负荷及安装线路图等内容报保安部审核批准后方准施工;
(13)餐厅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要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物被盗,有条件的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14)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
(15)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以备疏散;
(16)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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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采购查验
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豆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及严重破损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及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干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换工作服,进出工作间必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4.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5.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6.工作时严禁吸烟。
7.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病不应接触食品。
8.抹布专用,经常搓洗及消毒。
六、人员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有卫生执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
2.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洁定位存放。
4.各类食品原料使用前分类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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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持完好有效,不准随意的挪动和损坏,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3、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其他用电器具「各种大功率电器」,如确实需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部,经同意后方可安装。
4、厅面、包间需要点蜡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非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将蜡烛做成半球状,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来水的透明小盘内,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应将烟头、火柴梗卷入台布内,以防引发火灾。
6、厅面、包房应在多处放置烟灰缸、痰盂,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7、服务员要提醒宾客不要把燃着的烟头、火柴、打火机与餐巾纸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厅的沙发上吸烟。
8、客人进餐、谈话,特别是站立或走动敬酒时,无意间放在烟灰缸或桌子上燃着的烟等应引起服务员的足够警惕,以防烟头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灾。
9、营业结束后,应对厅面和包房进行认真的检查,彻底消除火种,电器设备的电源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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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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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采购员、验收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二、采购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三、认真做好购进食品原料的验收和台帐登记工作,台帐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所购入的食品及原料须经验收员验收登记后方能使用。
四、重点做好下列食品的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工作
(一)米、面、食用油、调味品。
(二)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
(三)食品添加剂。
五、禁止采购以下食品及原料:
(一)无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准入标识的食品及原料。
(二)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生霉牛虫、感观性状异常及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及原料。
(三)无标识和标识不全、包装材料破损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
(五)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猪、牛等)。
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库管员应对其食品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
(一)肉类:审核有无农业部门检疫合格证明,查验胴体有无检验印章;
(二)定型包装食品:审核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范围内,检验合格证明和检验单是否为该批次产品的检验结果;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表明产品、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批号和标志;标识是否有“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散装食品:审核加工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四)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审核供货合同,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如有上诉问题,不签收、不入库。
七、索证时要有相关资料,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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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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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二、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三、不销售变质、牛虫食品。
四、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五、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作前、便后洗手消毒。
六、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七、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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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包括凉菜间、熟食间、裱花间、果盘间、寿司间等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间;专间使用,做到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各功能间均设预进间,预进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洗手、消毒盆各一个,给排水畅通,功能间内设脚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
三、各功能间室内做到无蝇、无蟑螂、无老鼠、无昆虫活动;室内温度保持在25℃以下。
四、各功能间均在班前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砧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五、使用的餐饭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加工前认真检查侍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行加工、销售。
七、熟食勤做勤销,做到当餐制做,当餐用完,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4—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间内存放,不在间内进行食品原料加工等与凉水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九、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原料未经洗净处理不带入凉菜间。
十、奶油类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及烧卤熟肉食品烹调后至食用f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10℃以下专用冰箱中贮存,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贮存温度不超过20℃。
十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更换整洁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一次口罩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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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9、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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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深圳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详见市场监管局网站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24
第一条为了提高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饮经营单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容纳人数,按照使用面积计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当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二条每个包间均应当设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线图,设有10个以上雅间「包间」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每个房间内设置报警装置。
第二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对电源、火源、热源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对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设备的安全使用实行重点管理。中餐厨房的抽油烟机、集烟罩、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记录。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清洗单位提供清洗服务,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操作间燃气灶具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的连接软管应控制在2米以内,软管应按规定更换。操作间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配备轻便式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条餐饮经营单位用餐场所内严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二十七条餐饮经营单位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或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不得设置电器开关及存放易燃物品、杂物,并有通风设施。气瓶间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八条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装置、燃气灶具及阀门等应每天进行检查。放置烤箱、燃气灶具等部位应配置灭火器材,燃气调压装置室、气瓶间等部位应配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第二十九条餐饮经营单位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疏散通道长度超过20米无自然通风或者超过40米的,应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三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并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散座和包间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执行。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气、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七」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八」设置在地下两层及其以下,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中对容纳人数要求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本规定的要求设置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六」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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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二、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深圳市特别规定:禁止餐饮业服务单位(包括食堂、食品摊贩等)及个人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小学数学教师述职报告300字以内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四、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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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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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9、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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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面、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十、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十一、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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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食堂、提供或配送集体用餐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应设专人负责。
2、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72小时。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求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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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工作期间不得戴戒、耳环、手镯等鉓物。
二、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共用餐者用的洗手设置运转正常。
三、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即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就餐时间,尚味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抺布擦拭。
八、水果清洗消毒后装盘,需切开的水果应洗净后在凉菜间内分切装盘。
九、供顾客自取的调料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十、凉菜在专用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十一、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导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十二、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各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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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本单位负责人刘洪任安全组长,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教育,食品管理人员秦开秀,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查验并检查食品的安全性。
二、饮食从业人员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所规定:消化道传染病和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我餐馆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事本餐馆饮食行业。并第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不进质量不合格的饮食品和有问题的饮食品。
四、保持餐馆内外清洁、卫生、不与非饮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五、经常抽查饮食品、菜品、肉品是否变、污染,或超过保持期,发现不合格的饮食品时,立即停业经营,下架。
六、由安全员检查内部工作人员上岗前工作服和个人卫生。
七、对本餐饮馆天天进行灭蝇灭蚊,做好清洁,以及对所有餐具消毒。
八、保持餐饮馆内卫生间通畅、无异味、定期消毒。
九、对涉嫌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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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20分钟左右,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糕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餐饮店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3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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